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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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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菜
    边境战况稳定,打了一场大胜仗之后热闹非凡。京城却也是为了迎接新年而热火朝天。进入腊月之后,整个京城都热闹了起来,各家的走动也跟着热切而频繁起来。甚至趁着年底找日子安排婚嫁之类事情的人家也是不少的。
    就连向来不参加京城社交的摄政王妃也收到了一摞的帖子。这些帖子她不过是随手翻翻,有些需要来往的人家就让宁羽代她过去,对外同意口径就是京城干冷,王妃身体不适。
    宁羽彻底刷了一回存在感,除了最开始高兴了两天之外其余时间就变得没精打采起来。赫然发觉,京城的交际圈也就是这么回事。
    而对于王妃来说,有些故人却是不能不见的。
    例如李府的那位刘夫人,也就是李慕清姐妹的母亲。摄政王妃捏着她的帖子发了半响的呆,然后才叫了一声玳瑁。
    “帮我研磨,我回个帖子。”
    玳瑁不多话,等到王妃写好了帖子就直接交给她送去了李府。府上刘氏接了帖子看过之后就让身边的刘嬷嬷去叫李慕清。
    李慕清过来她就把帖子往她手中一递,道:“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
    自秋霞山回来之后,李母虽然提过要去摄政王府,然而一直都没有动静。李慕清以为她已经放下这个事情了,心中虽然有些失落,但是也松了一口气。没有想到,过了几个月,这时候竟然又旧事重提。
    她接过帖子仔细看了一眼,抬头看向刘氏,低声道:“母亲,王妃邀请你去叙旧,我跟着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都是老相识了。当年,我们在闺中也是如同你与宁羽那样得情分,自然不用这么顾忌。”刘氏毫不在意,转而就开始嘱咐李慕清的穿戴问题了。
    第二日,母女两人就一起出门去了摄政王府。
    摄政王知道王妃要招待故友,就干脆没有回府。而这边刘氏和王妃两个人互相夸赞了对方女儿半响,外加用过午膳就一挥手让她们玩去了。
    宁羽因为前些日子跟林秋禾关系好了些,心中对李慕清正是愧疚,觉得似乎是背叛了这位好姐妹。对她更是热情三分,偏偏李慕清心中有事,颇有些心不在焉只是偶尔应上一两句。
    宁羽就愈发觉得她是生气了,直接问了见李慕清否认,心中就有些不喜了。这姑娘忍不住就拿李慕清和林秋禾比较起来。
    这一对比,她就开始觉得林秋禾落落大方又爽利,虽然规矩上稍微错了些,却也都不是大事儿,似乎还颇为合她的胃口。
    因此,对李慕清的心就淡了下来。
    而王妃屋中,遣退了伺候的丫鬟,两个人做出要午休的样子,一个躺在软榻上,一个靠在床头说话。
    “一别近二十年,当初你……我可没有想到能再见面。”刘氏率先开口,先是遮遮掩掩地感叹了一句,然后又认真地看向摄政王妃:“这么多年,你变化不大。”
    “你不也一样,我看着你就想起当年我们在闺中的事情。”王妃低声说,神色之间也有些感慨,“慕清是个好孩子,我看见她就跟看到了当年的你一般,心中喜欢得很。”
    听她这么说,刘氏神色一变微微坐直了身子,看过去。“你跟我说句实话,宁卿,真是你们收养的孤儿,不是……不是那位的骨血?”
    她说到后面,声音都不由自主的压低了三分,紧张地盯着王妃等她说话。
    王妃闻言一愣,继而皱起眉头。
    “阿卿确实于那人无关,当年的事情你应该也有所闻。不是我跟王爷有多狠心,只是那位确实没有留下什么骨血。”她说着轻叹,“这么多年了,有些事情我埋在心里也是难受,可说出来又都是祸事,因此就少见你们这些当年的故友了。”
    刘氏闻言也是点头,心中虽然有些不以为意,然而看在多年的情分上却也没有多少什么,只是顺着王妃感叹了一下时光飞逝,当年的老友如今大多不在京城了。
    话题绕了一圈,最后还是又回到了宁卿的身上。有关宁卿的身世,当年那少数的几个知情人私下可没有少猜测,然而顾忌到摄政王等人她们也不过是自己琢磨着猜测,却谁都没有说出口过。
    王妃这边知道刘氏的心思,转而就道:“阿卿虽然是我和王爷收养的孤儿,然而这么些年来却也是耗费心力好好教导长大的。我和王爷两人对他也是视如己出。”
    这话刘氏却是信的,全京城的人都能看的出来摄政王是在给宁卿铺路呢。
    她见王妃咬死了宁卿是孤儿,又没有跟当年的事情有什么牵扯,这才放心而隐晦地提起了婚事。
    本以为是没有多大难处的事情,毕竟两人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两个孩子也颇为熟悉。谁知道王妃听了之后却皱起了眉头,半响才开口道:“我心中是十分愿意的,只是……王爷说过阿卿的婚事他自有主张。”
    这也是摄政王知道刘氏要来特意交代的,不管有什么事情全部推倒他身上就是了。王妃却不愿意就此让摄政王背黑锅,想了下就又暗示道:“阿卿如今可算是皇上同辈之中地位最高者了,他的婚事多少人盯着,又岂是我们说了算得?”
    说着她拿起茶喝了一口,又补充道:“更何况,你们府上那位可是实权的人物,王爷虽然不大理事却有威望,我们两家联姻……”
    呵呵,这是想让皇上对他们心生芥蒂吗?
    事实上,宁邵哲自然不会因为宁卿娶了谁就真的心生芥蒂。不过这话用来当推辞却是再好不过了。
    最起码刘氏是真的考虑了半天,然后不得不放弃了宁卿这个佳婿人选。
    王妃见说服了她也是心中松了一口气,两个人聊起了还在闺中的事情,话题自然就轻松无比。之后她们就一边聊天一边怀念,竟然是真的睡着了。
    等到从摄政王府出来,坐上了马车刘氏脸上的笑容才慢慢褪去。李慕清见她这样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开口问:“因为我的事情,王妃给母亲委屈受了?”
    “你这丫头,瞎想什么呢。”刘氏闻言一愣,这才又勉强笑了下,“王妃不是你想得那种人,只是你与宁卿的事情,怕是不成。宁卿的婚事关系太多,只怕皇上是不会愿意他娶一个婆家家世地位如你这般的姑娘的。”
    对着大女儿刘氏就没有这么多的遮掩,仔仔细细地把她所想的说了一遍,然后又不屑道:“宁卿也不过是收养的孤儿罢了,又不是什么真正得龙子龙孙,你又何必心心念念的不忘!他如今这样,看似风光无限,然而一身的荣辱全是系在摄政王府之上,等都皇上年纪再大些,只怕就愈发容不下有些人了。”
    她说的话听得李慕清心中一颤一颤的,下意识就抓着她的手不放。
    刘氏见吓着了女儿,就放缓了声音。
    “你放心,摄政王可是个精明的人,不然当年也不可能……”她说着嘲讽的笑了下,“如今你看他府上谁最得意?”
    不等李慕清说话,她就又道:“不是他亲生的儿子,反而是一个养子。这样一个看似高贵,实际上出身都不明白的养子再位高权重,也是皇上一句话就能撤下来的。这就是给皇上面子,让他放心使唤人呢。”
    朝廷上的尔虞我诈李慕清听得头晕,然而也渐渐明白了刘氏的意思。反正就是,宁卿如今看着是花团锦簇,说不定从漠北回来之后还会是烈火烹油一般的得意,然而总体来说却不是可嫁的良人。
    她心中说不上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只觉得整个人都空空的,然而看着刘氏担忧的眼神就忍住了心思笑着道:“母亲不必为我担忧,自古以来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儿从不敢有自己的小心思,让父母为我担忧。”
    刘氏见女儿如此贴心,忍不住就握着她的手道:“你放心,娘定然要让你嫁的舒心得意才是!”
    #
    而京城之中,另外一个过得不怎么舒心的人就是苏晓宁了。从遇刺之后,她就沉寂了大半年,当初得宫中上次的药膏时她还隐隐欢喜,以为是摄政王为她所求的,然而等到她身上的疤都淡了宫中却来了人告诉她一个“喜讯”。
    皇上要在年后招她入宫!
    她不是三岁的孩子,不懂这其中的关键,若是她真的是摄政王的女儿的话跟宁邵哲这位当今的皇上就是堂兄妹,他怎么能招她入宫呢?就算宁邵哲色迷心窍,只怕摄政王也是不允许的吧?
    那最后就只有一个结论,她根本就不是摄政王夫妇的女儿!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摄政王府拖了那么久没有认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宁邵哲会招她入宫。
    苏晓宁顿时就觉得绝望了,她一直以为寻回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又是如此的家世地位,日后肯定是衣食无忧再也不会任人欺凌。加上她与孙绍喆自小相依为命,这样的感情早在少男少女的成长中变了质,转化成了男女之情。
    她本想着等认了亲,她与孙绍喆就再无兄妹的名分,到时候孙绍喆这个状元去提亲,加上她从王妃这边敲边鼓,只怕婚事也会顺顺利利的。
    这一切,全被这个真相给毁了。
    她不是摄政王的女儿,她不止不能嫁给孙绍喆了,还要入宫为妃,跟一群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宠爱。
    苏晓宁自从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了屋中,包括孙绍喆在内谁都不见。她看似柔弱,却绝对不是一个认命的人,在最初的震惊和绝望之后,苏晓宁很快就重振旗鼓,开始为以后打算了
    毕竟,当今皇上也不过是二十多岁,正值风华正茂的年岁。他长相又绝佳,比起孙绍喆来说只高不低,加之是全天下最尊贵的人,这样的男人嫁了她也不亏,不是吗?
    若是手段得当,说不定她还有这个命坐到最高处呢!
    这才是她不再见孙绍喆的真正原因,从这天起,她就应该学会要避讳了,免得日后被人抓住痛脚,成为攻击她的把柄。
    #
    京城中的事情,在漠北边城的林秋禾等人自然无从得知,也不会有人特意把这些事情写信告诉他们。对于可能会告诉他们京中消息的摄政王来说,这些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林秋禾他们最近一次知道京城中的消息还是在两天前,还是宁邵哲下旨犒赏漠北边城的军卒,准许除夕夜每人两斤羊肉半斤酒。肉也就算了,漠北这边他们连连胜仗实际上也劫掠了不少蛮人的羊群当做补给。真正让人馋的是酒,这些军中的大老爷们平日无战事,休息的时候总乐意三五成群去喝上一场,然而有了战事酒就是绝对禁止的了。
    就连医疗营中放急救包中的烈酒都曾经有人馋过,然而这东西每天检查,一旦发现哪一队的急救包中烈酒不对整队都会被连坐。
    林秋禾来漠北边城之后,除了在医疗营中是感受过战争带来的紧张感之外,平日里面休息时却更多的是见识到了漠北这边的风土人情。每日里面和青黛一起换上女装出去走动逛街,买些小物件收起来当做是回京之后送人的礼物,除此之外,她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开发各种吃食上了。
    漠北这边冬日漫长,且食谱简单。除了新鲜的羊奶让林秋禾欢喜之外,之后连着几日的羊肉和炖干菜实在是让人倒胃口。就连豆芽和豆腐她都吃腻了。只想着这会儿要是能有一把小青菜她都能馋出口水来。
    因此每日里若是下半晌去医疗营的话,她就早上赶早市去寻新鲜的吃食,若是上半晌的话,她就下半晌回来的时候顺便去晚市那边看看。她身份特殊,早市上跟着的是青黛,晚市上跟着的则是斯深或者是赵谦,边城又不算大,不过今日都知道林秋禾这个看着年纪轻轻、大部分时间都穿男装的姑娘就是救了不少边城军卒的神医,皇上亲口封的生死刀了。
    边城因为常年征战,所以男女比例相对还是有差,这边的女人都是当男人一样用的。长久以往就民风开放,早市、晚市之中做生意的女人也不少,平日路上行人甚至女人占多数。
    因此大家对鼎鼎大名的林神医穿男装或者是女装都没有任何的意见,见着她总是会把最新鲜的食材拿出来。奈何这些东西偶尔吃叫新鲜,久了就让人食不下咽。
    也不知道是谁打听出来林秋禾吃不过边城的食物,这天她从医疗营中出来已经临近傍晚,就顺道和冷启一起去了晚市,身后赵谦带着两个亲兵随行。一道晚市就有人眼尖看到了她,连忙一溜小跑越过路边那些乱七八糟的摊位就近前了。
    赵谦见状连忙上前拦住,两个亲兵颇有经验并没有跟着上前,反而是拦住了林秋禾的两侧兼身后,以防止有人偷袭。
    来人吓了一跳,噗通就跪了下去,道:“大人饶命,小的没有恶意。”
    林秋禾不习惯让人跪,连忙让开开口道:“他们并无恶意,只是怕你不小心冲撞了过来。你先起来说话。”话虽然这么说,她却没有叫赵谦让开,反而谨慎地摸出了荷包中的银针以防万一。
    那人这次起身,笑着道:“听闻林神医吃不惯漠北的菜,我这边特意拖了亲戚送来了些新鲜的菜。”他说着让开路,指了指远处的摊子,“林神医救下了咱们边城多少人,咱们是实在人不会说话,却都记在心里的。”
    林秋禾闻言顺着看了过去,只隐约看到一些白色的东西,她心中一喜已经认出那是白菜了。说起来她在这个时代也生活了近两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白菜。
    顿时馋的她口水都要冒出来,然而她也不敢任意妄为,只是抬头看向赵谦。赵谦道:“还请带路。”
    那人利索转身过去带着他们前行,一旁的冷启就突然问道:“这位大叔在此处摆摊许久了吧,上次我来似乎还见过大叔?”
    那人笑着道:“我在这里也有五年多了,因为有着亲戚帮衬生意还不错。不过,我向来是三五天才来一次,你要是遇到过我那也算是有缘了。”
    “大叔可是家中有人在军中?”冷启又问,“不然如何这么感谢林御医?”
    “早些年倒是有个儿子在军中,只可惜,时运不好没有赶上林神医。”他说着叹息了一声,而就这两句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这位大叔的摊位前,一旁的人听了就跟着感慨,“邱大叔的儿子当年都当上小旗的旗长了,结果那一年蛮人来犯,他带着人抢收城外的粮食就没能回来。”
    旁边众人就是一通的唏嘘,林秋禾听着这人没有问题又看了一眼赵谦见他已经略微错身这才上前一步看着那十几颗新鲜到能滴下水的白菜。
    “这菜,你还有多少?”林秋禾问道,那人心中一喜,道:“这次不过送了不到百斤,神医若是想要这就全部送过去。”
    将近百斤的白菜听着下人,实际上连带那些摄政王派来的亲兵分下去的话,一人不过是两斤的量,早中晚三顿的吃的话只怕勉强才够。
    林秋禾又问:“以后可还能送来?”
    那人更是欢喜地笑得尖牙不见眼,“若是林神医喜欢,每隔两日必然能够送来百斤。”
    林秋禾点头,问了价钱不给那人推辞的机会就直接道:“这是买卖,你若不收钱,我是万万不会收的。”那邱老汉这次收了钱,然后叫一个过继过来的侄子一起推车送货。
    虽然有了白菜,然而这冬日里还是缺东西,许是晚市的事情传开了,第二日她去早市就又寻找了一些萝卜,虽然有些糠了却味道不错。之后又几天,边城之外又是接连对战,林秋禾每日忙到天色黑透才能回四合院就少了这逛街的闲情。每日里面萝卜白菜陪着羊肉锅子吃也还算不错。
    这一日,她忙完回去,青黛就笑得一脸神秘等到伺候她洗漱更衣之后,去了外面客厅就见一锅散发着菌类香味的锅子翻滚着,旁边放着片好的羊肉,切好的萝卜和白菜,另外还有豆芽和豆腐,豆腐还分了嫩豆腐,油豆腐和冻豆腐,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最最诱人的莫过于那红彤彤的辣椒油,散发出来的让人鼻头发痒的味道。
    “今日奴婢去早市,见着有蘑菇卖,一看又是没毒的就想着买回来给姑娘缓缓口味。”青黛笑着说,又道:“还看到了些许红色的东西,他们说是辣椒用羊油炸过香辣下饭,也不知道姑娘吃得惯不吃得惯,奴婢就买了些回来试试。”
    林秋禾连连点头,道:“快去请师伯和冷先生。”
    因为同住四合院,大部分时间作息又相同几人也就不再分食,一起吃还省事不少。
    让林秋禾意外的是,宁卿竟然也在四合院中正在跟斯深说话,这会儿听了开饭就挥手示意斯深离开,转而就跟过来蹭饭。他那晚住在四合院,第二天起身吓了林秋禾一跳。然而如今他在边城正是主事的骠骑将军自然需要长久驻扎在军营之中,因此也不过是每隔几日偷闲过来小住,跟着蹭饭。
    这天他运气不错,林秋禾这边伙食好到了一定水准,这会儿见了羊油辣椒又有了蘑菇打底做的汤,她想了想让人去焙干了芝麻做酱,又弄了些香油蒜泥,一顿标准的火锅就诞生了。
    这种时候几人也不讲究什么,围坐一团夹着菜就往锅里涮,吃得热火朝天,让人意外的是冷启这样的人反而格外喜欢辣椒的刺激,吃得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一双嘴唇更是已经微微有些发肿了。
    等到火锅撤下去,青黛就让人上了糯米圆子的甜汤,这点糯米圆子还是因为天冷才一路从京城带过来的。要是问为什么会想起来带这个,只能说某人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脑子抽了一下。
    然而这个时候喝着甜汤却是正好,林秋禾捧着甜汤一点点的喝了,等到喝完这才舒服地叹息了一声道:“还是青黛的手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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