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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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未生
    作者:葡萄
    文案
    一夕之间,地震,火山,海啸,大地被海水吞没,平地变为山峦,地上骤起湖泊……世界变成了山海经的地图,山海经中的怪兽也层出不穷。
    与其说这是末世,不如说这是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太过超然的位置回归到了食物链中。
    曾经零星梦到末世场景的陆甄仪和她神秘的丈夫会在这样的故事里演绎怎样的生活?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末世
    ☆、辞职的酒吧美少年歌手
    陆甄仪猛地坐起来,她又做梦了。
    汗水把她额头都打湿了。
    她擦擦汗,坐起身来,回回神。
    她近来的梦很真实,真实到每个细节都像真的一样。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怪兽,她在拼命地跑,秦椹跑在她前面,焦急回头对她说:“快点跑啊陆甄仪!”他额头上都是汗,脸色苍白,身上穿了一件红色的zara的t恤,军绿色的户外中裤,脖子上挂在他们前几个月出去旅游时偶尔捡到的降魔杵,一只手夹着一箱方便面,一只手拽着一个非常漂亮的三四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跟不上秦椹的步子,被他拽着跑,踉踉跄跄,却一言不发,拼命跑着,细细的喘息声清晰可闻,听着格外令人绝望和心碎……
    陆甄仪在梦里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
    她上气不接下气叫:“秦椹……玺玺,玺玺跑不动了……把方便面扔掉,抱着他跑!”
    她在梦里好像跑了好几个八百米一样累,脚像坠了铅,胸口喘气痛得难忍,但还是极力跑着。
    然后她略感欣慰地看到秦椹听了她的话,立刻扔了方便面抱起男孩跑,她放下心,脚步就慢了下来,几乎能闻到后面怪物的腥臭味,她开口叫道:“秦椹,一会儿……别管我,你保护好……玺玺就行……”声音喘息着,嘶哑绝望,但是又决绝坚定。
    一只巨爪朝她头顶抓来,她自知无幸,转身干脆朝怪物扑过去,打算拼死抱住怪物,给秦椹和那小男孩争取时间逃跑……
    这时她怀里抱的小约克夏elsa突然就从她怀中跳出来,在她面前,眼睁睁变成了一只两米多长的巨兽,迎战后面的怪物。它还是一样漂亮,银光闪闪的刚蓝被毛,一直拖到地,一张口,口中喷出一道闪电来……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梦啊,偏偏还那么真实,和真的一样……
    她坐起来之后,枕头上盘成一团睡觉的elsa小毛球睡眼惺忪抬起头,乌溜溜水汪汪的杏仁眼迷茫地看着她,看她要干什么。陆甄仪笑笑,拍拍它拳头大的小脑袋,顺顺它丝光水滑的刚蓝长被毛,自己起来穿上拖鞋去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的脉动打开,喝了一大口。
    elsa已经跳下床,四只小爪子轻盈地踩过柚木地板,走过来到主人身边卧下,困得睁不开眼睛,脑袋一点一点打瞌睡,但还是要跟着她。
    陆甄仪把脉动放回冰箱,沉思着:听说想象力丰富的人很容易混淆梦和真实,她是做策划的,想象力当然很丰富。
    不过,她觉得自己还是被秦椹害的。
    碰到秦椹真是造孽!
    他实在古怪,若即若离,又不和她确定关系,又不让她找别的男人,相亲几次被他搅黄了,他自己又不肯求婚。
    自从遇到他,自己的生活就总是偏离轨道。
    陆甄仪走到阳台,看着窗外的夜色,点了支烟,回忆自己第一次遇到秦椹。
    那是2006年初夏,和很多背景相似的妹子一样,那时二十三岁,硕士毕业才一年,供职于某外企市场部做策划的陆甄仪还是比较春风得意的。
    作为从小一路轻松顺利的学霸姑娘,轻松上了经济类最高学府,轻松考研,然后轻松找到满意的工作,工作顺心,收入七八千,在当时还算丰厚,租房子也不是像后来那么贵得离谱,所以,陆甄仪下班后,经常和两三个臭味相投的闺蜜,去逛逛专柜,用半个月薪水买个包,寻觅些伪小资的馆子,装b的酒吧,在每月月光的前提下迅速实现从学生妹朝小资白领的转化。
    现在想想,真是无知无畏,浅薄得可笑又可爱的青春啊。
    那天晚上,是一个闺蜜非要带她来学院路附近的一个酒吧,说是这儿有个年轻的驻唱,帅得没天理,声音那叫一个动人,而且对任何搭讪的男女都不假辞色,以至于拥簇者云集,酒吧总是人满为患。
    “……你肯定喜欢,那就是个冷漠美少年型~~绝对是你的菜……”这位姐们信誓旦旦地兴奋道。
    结果进去之后,里面分明只有小猫三两只,陆甄仪指着台上满脸青春痘,一副伪装成潮人实则脱不了民工腔,身子扭来扭去的驻唱爵士男歌手说:“这就是你那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冷漠美少年?”
    闺蜜脸黑了。
    周围没有更好的去处,俩姑娘还是坐下来喝了一杯。闺蜜跟调酒师打听之前的美少年歌手,果然听说他不干了。
    干喝酒也无趣,所以喝了一杯,陆甄仪就决定要回去了,她打了个呵欠,说:“今天累了,干脆回去吧,有时间写写报告也行啊。”
    闺蜜和她三两天就见一次,今天也没啥新闻可聊,仅有的自己公司前台勾搭了公司一个男员工被人家正室打到公司来也在一杯酒的时间内交换过意见了,就也伸个懒腰,没劲地说:“好吧……”
    两人于是起身去酒吧的洗手间,决定释放下刚才喝进去的多余液体再走。
    三年了,陆甄仪至今还记得那酒吧的洗手间,雕花的仿古门,连木栓都有,里头插着藤条香,另外一边门里是员工区,员工休息,给歌手换个衣服化个妆啥的。
    一个十分俊美的男孩正在跟貌似是老板的男人说话。“不唱了,最近要看世界杯。郑老板今天就给我结了工资吧。”男孩脸上冷漠无表情,完全看不出来是那么狂热的足球爱好者。
    陆甄仪第一反应是,这恐怕就是闺蜜所说的冷漠美少年歌手。
    第二反应是,居然为了看世界杯不唱歌了,看起来不像球迷啊,果然男人对足球的狂热是难以理解的。
    老板显然也怔住了,他肯定也没想到台柱不唱了就因为那么任性一理由,就苦口婆心地劝他:“……要不然你要看的场次时间有冲突我给你排开呗……”
    可那男孩就是不肯。
    等陆甄仪和闺蜜从洗手间出来,正好看到老板算了钱在交给那男孩,一脸无奈。
    闺蜜兴奋了,拉着陆甄仪衣袖,“就是他,就是他!”
    甚至还打算拉着陆甄仪上前。
    陆甄仪很尴尬。
    如果他唱歌确实很棒,她当然可以在台下欣赏叫好,可是不唱歌的时候,自己走上去干嘛?又不是追星族……是请他签名呢还是出言调戏?
    结果被闺蜜拉到跟前,那男孩却不看闺蜜,直直看着她。
    他眼睛很黑,不大,细长上挑,有种格外动人的味道。肤色很白,嘴唇形状优美,身材不算很高,目测大约有178左右,年龄大约在二十岁上下,也不排除更小点的可能。
    白皙的皮肤映衬下,他的头发和眼睛一样漆黑如墨,目光锐利如刀。
    陆甄仪本就尴尬,被他一看,更加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结果那男孩先开口了。他看着她,冷笑了一声:“你有多少钱?不过是个小白领,刚毕业,比普通工资稍微高点,就学人泡吧乱花钱?你有点钱不能攒着付个首付买套房?明后年房价涨了你要怎么办?”
    陆甄仪懵了,闺蜜也懵了,老板也懵了。
    谁也不知道这位小爷哪根筋搭错了,对一个刚认识第一面的年轻女顾客说这样的话。
    陆甄仪大一时,多年吵架关系不和的父母就离婚了,后来还各自组建了新家庭,面对成绩又好又优秀的女儿,他们一个也放心,二来也不好意思多管。
    而陆甄仪的朋友,也觉得她是个非常理智成熟的姑娘,做事情靠谱。
    所以她已经很多年没听到这样直接的责备了,还来自一个明显比自己小几岁,非亲非故的男孩。
    要不是闺蜜和老板惊讶的表情,她几乎觉得自己幻听了。
    她甚至还四处看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对着别人说的话,但是没有,他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她。
    ☆、红色牧马人
    那天回去,陆甄仪做了个梦,梦里她还是和闺蜜在那酒吧喝酒,这个酒吧的奇怪男孩在台上唱歌,虽然他低头,沉默,却显得并没有现实里那么冷,他唱得不错,目光偶尔逡巡,她会朝他笑一笑。
    然后是酒吧门口,下了大雨,她打上了车,那男孩还在雨里淋着,大股雨水顺着他的脸流淌,雨太大了,好像能把他淹没。
    她犹豫了一下,转身把伞塞在他手里。
    他接过伞,抬头看着她,犹豫说:“你下周还来吗?我怎么还你伞?”
    然后他们交换了电话。
    梦醒来之后,陆甄仪觉得喘不过气来,说不上是悲伤还是怅然若失。
    不知道是因为这古怪的男孩说的话,还是她这一年也厌倦了这种急于脱离学生时代的应激行为,陆甄仪确实觉得自己没必要再去买名牌,泡吧,天天找不同的馆子,月月光了。
    而且,她觉得男孩说得有道理,08年就是奥运会了,实际上06年时房子已经开始涨价了,明后年继续涨价显然是很可能的。
    于是她开始攒钱,看房子。
    第二次见到秦椹已经是两个月后了,世界杯都结束了。
    陆甄仪根本没想过秦椹会主动来找自己,他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找到她公司楼下?
    他得花多少心思?
    对于生活在人人都觉得自己才重要的时代的寂寞的年轻男女而言,只要对方不是特别讨厌的人,光是这份用心,都足以令人砰然心动。
    何况秦椹还年轻英俊。
    何况他还开了一辆牧马人。
    秦椹倚靠在一辆崭新的红色牧马人旁边。
    在06年,车还没有多到后来那么恐怖,牧马人也能算得上一辆好车,何况红色牧马人本来就长得不错,夺人眼球。
    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牛仔裤,没有多余的装饰,可是青春是最美的点缀,使他白皙的肤色如玉,使他漆黑的头发若丝,那些只有天然才能有的光泽,配着他与年龄完全不符合的沉静和淡漠,实在很吸引人。
    所以陆甄仪和别的妹子一样,几乎一下楼就看到他了,她也认出来了:
    这不是那个酒吧的奇怪小哥么?她当时在心里暗暗想,完全没有自恋到觉得人家是在等她。
    只是觉得奇怪。
    一般在酒吧驻唱的歌手,出身都不会太好,家里条件普通,自己经济也不宽裕,但是心里怀着成名的梦想。
    这是一般人对酒吧歌手的普遍印象。
    可是秦椹最多二十岁,不但会开车,居然还开辆牧马人。
    这是富二代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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