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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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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珠曦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的年纪和傅玄邈相仿,对她所做的事却截然不同。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剥夺女子爱美和对外交际的资格。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一只关在笼中的黄莺。
    是天性使然?还是出身所致?
    沈珠曦认为两者都有。
    乞丐出身,读书无门,对圣贤书的无知,阴差阳错地保留了他豁达自在的天性。
    所以李鹜才是李鹜。
    万千人中也诞生不了一个的李鹜,在茫茫人海,偏偏被她遇上的李鹜。
    “……你也是。”沈珠曦说。
    沈珠曦学着他先前无畏的模样,笔直地迎向他不解的视线。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
    一个声音在沈珠曦心中叫嚣:女子不该说出如此不知廉耻的话。
    ……但那又如何?
    愧疚化为勇气,她挣脱了束缚她十七年的枷锁,说:
    “我都以你为傲。”
    第122章 “此诗,就叫《求风》……
    李鹍蹲在树下,神色凝重地盯着官署房内一个人嘿嘿笑起来的李鹜。
    “大哥笑……笑一天了……是不是傻了大哥?”
    他忍了半天还是忍耐不住,扔下手中的树枝站了起来。
    “雕儿担心,要去看看……一起来三弟,让大夫扎针给大哥。”李鹍嘟嘟囔囔地说。
    “你想被大哥揍你就去吧。”李鹊头也不抬道。
    他坐在阳光下,紧皱着眉头,手拿短短三日内破了三次的布靴缝补。
    李鹍闻言,想起大哥的拳头,犹豫地停下了脚步。
    “可是大哥傻了,怎么办我们……谁来下面给我们吃……”
    “没傻,睡一觉起来就好了。”李鹊咬断棉线,把缝好破洞的布靴拿到太阳下一看,怎么看怎么不满意,“还是大哥补得好看。”
    “那就让……让大哥补。”
    “大哥忙着呢。”李鹊说。
    李鹍迷惑地看着不远处窗内的李鹜,不明白独自傻笑的大哥有什么好忙的。
    傍晚的霞光穿过简朴的官署公房,在半空中渲染出一束玫瑰色的光华。
    李鹜无所事事,盯着晚霞,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呆瓜说以他为傲。
    她是公主中的异类,明明是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却从未高高在上,盛气凌人。
    在她天真烂漫的眼中,天下生灵并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面对心智有缺的雕儿还是衣着褴褛的老妇,她都温柔而耐心地对待他们。
    流落民间后遭遇的艰难和困苦也没有改变她的纯粹,反而让她像经历淬炼后的宝石一样,焕发出耀目夺目的光辉。
    她是他在砂砾里找到的珍珠。
    是他的骄傲。
    而她,今日说以他为傲。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我都以你为傲。”
    李鹜的嘴角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飞了出去。
    不就是剿匪吗?
    有什么难的?
    他自己就是土……呸,拾荒人。那些拾荒惯常的把戏,他用的比谁都溜。大不了以毒攻毒,以拾荒人制拾荒人,他一定要把这劳什子金竹寨拿下,让沈珠曦对他刮目相看才行。
    李鹜拿起那呆瓜熬夜写出来的剿匪策,聚精会神看了起来。
    大约是考虑到了他的文化水平,剿匪策用大白话写成,用的也大多是两字词语和常见成语,通篇读下来,李鹜几乎没有遇到不认识的字。
    看着这为他量身定做的剿匪策,李鹜又忍不住咧开了嘴角。
    沈呆瓜再怎么辩驳也没用,她就是爱惨了他。
    李鹜中气十足朝外喊道:“拿金猪寨的地图来!老子要好好看看,这群金猪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
    就着最后的夕阳自食其力缝补布靴的李鹊一个激灵,条件反射道:“来了!”
    “帮我拿着!”
    李鹊把布靴和针线扔给一旁的李鹍,甩开双腿跑向公房。
    李鹍正埋头给地上搬家的蚂蚁制造路障,冷不丁头上落下一只布靴,打得他哎哟一声,等他怒瞪牛眼抬起头时,李鹊已经闪进了公房。
    “大哥,这是金竹寨的地图。”
    李鹊从书架上找出一幅手画的地图,铺展在李鹜面前的书桌上。
    地图上只有最基本的地势,而且越靠近金竹寨的大本营,地图就越是简陋,李鹜看着粗糙勾画的地图,低头苦思,头也不抬道:
    “夕食让人送到这儿来,你们不用等我吃饭了。”
    李鹊应是后,离开公房,轻手轻脚地关上了房门。
    一回头,李鹍就站在身后。
    “脑子好了吗大哥?”他关心道。
    “好了好了,你去别地儿玩,大哥忙正事呢,小心吵着大哥又要骂你。”李鹊悄声道。
    李鹍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跑去别处欺负蚂蚁了。
    李鹜独自在公房内埋头苦思,一个土匪好收拾,三百来个土匪怎么收拾?
    他手下只有一百二十个军士,其中许多满腹肥肠,比起军士,更像个拿勺子的厨子。指望他们上山后以一敌三,还不如指望金竹寨的土匪们误食一锅毒蘑菇,自己送走自己。
    不知不觉,霞光消失了。
    清凉如水的月光透过窗纱,洒满平滑光亮的砖面。夜风送来遥远的虫鸣,如烟如雾,消融在微凉的春夜里。
    李鹜的影子投在桌上,挡住了地图上其中一处标识,直到这时,他才醒悟到夜色已深。
    半日苦思,他依然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如果真这么容易解决,王文中也不会把这任务交给他了。
    狗娘养的王文中,看他不顺眼就直说,前脚赏他百户之职,后脚就交给他棘手任务。
    一百个外强中干的兵油子,怎么对付三百多个拾荒大师?
    就算有他这个拾荒王中王,也不成!
    李鹜心烦意乱,仰头栽向身后的靠背。
    算了算了,花样再多,不也是匪来雕儿砍,官来雀儿挡,他在一旁见机拾荒,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么?
    沈呆瓜的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火来了,要怎么……
    李鹜一滞,猛地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
    水?火?
    他忽然翻找起桌上厚厚的一叠剿匪策。
    他记得见到过类似的……在哪儿来着……
    终于,他拿着一张写着短短数百字的纸张停了下来。
    “我在机缘巧合之下,曾听一学识渊博,精通谋略之人谈起天燕二十四年的那场匪患。当时的剿匪主将是昭武将军卜江,他花费两万余人的代价才取下只有三千人的鹿山匪寨。当时朝廷百官皆议不易,此人却认为卜江舍近求远,本末倒置,为了招安悍匪邀功,所以才以己方军士的性命换来一场表面风光的惨胜。”
    “如果是他,会借一场东风,一劳永逸地解决鹿山匪患。”
    电光石火间,一道灵光划破李鹜混沌的脑海。
    他扑到桌上,仔细看着铺开的地图。
    时光不知不觉淌过,透进窗户的月光由浓转淡,一声响亮的鸡鸣,打破了寂静的日夜交接。
    李鹊操练一天,累得呼呼大睡,连身旁李鹍如雷的打鼾声都没能让他抖一下眼皮。
    在他睡得正香的时候,驻所分配给他和李鹍的二人房被忽然踢开了。
    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冲进屋里,对着他就是从下到上的一阵拍打。
    “别睡了!快醒醒,我有办法对付那群金猪了!”
    李鹊人还迷糊着,人就被扯着坐了起来。
    他满头雾水,半梦半醒地看着眼前已经穿戴整齐的人:“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不是我要去哪儿,是我们要去哪儿。”李鹜说着,一巴掌打向熟睡的李鹍,“起来做事了!”
    李鹍躺在床上,像块死猪肉,一动不动。
    “起来吃猪下水了!”李鹜道。
    “什么?”李鹍条件反射弹起了上半身,眼睛还被眼屎糊着,就在一边翕动鼻子,一边左右张望道:“哪里?哪里?猪下水在哪里?”
    “起来做事!做完就有猪下水吃!”李鹜又是一巴掌拍在李鹍身上,彻底拍醒了还在嗅着并不存在的猪下水的他。
    “大哥要我做什么?”李鹊揉着眼睛下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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