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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3 前世今生 天都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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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佛国、斯维亚、野人山、沙漠、希伯来、神圣之城、渤泥、斗牛士第一帝国和其他地方做战场,来一场封神大战。
    这样的封神之战……
    谁敢打?
    谁又打得起!
    就算圣罗家族和其他人敢跟,谁又敢保证打赢?
    最骇人的是,万一打大了,控制不住灾劫蔓延全球变成3.0大战。
    那,后果不堪设想!
    老战神又复点燃一支烟,抽了两口之后嗓子开始打呕咳嗽。
    丢掉烟蒂,老战神化作一尊雕像又陷入沉思。
    他那瘦小单薄的身体映在众人眼中,却是没有钢铁长城的民族之魂,有的,只是那说不出的落寞和悲凉。
    “说说你的想法?”
    “我准备这样做……”
    金锋手中的空烟盒扔下一楼,准确无误落在一处垃圾山上。
    老战神定眼细看,轻轻嗯了一声,偏头看了看金锋,拎着拐杖慢慢向楼下走去。
    王晓歆刚要跟上,老战神手杖轻轻一杵。王晓歆便自僵立当场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金锋冲着子墨点点头,露出一抹安慰的微笑,跟随老战神而去。
    等到老战神和金锋下了楼,王晓歆一行人不约而同做出一个相同的动作,齐齐低头往下看。
    在一楼的库房中,几十种的破烂和废品已经已经分好了类别整整齐齐码放叠堆!
    一群人一脸的懵逼和茫然,一个个眼睛死死盯着那最高废品山上金锋丢弃的烟盒,根本猜不到任何端倪。
    “咦!”
    忽然间,王晓歆蹙眉紧皱,暗里轻咦出声。
    这些废品山……
    难道……
    凝望废品山半响,蓦然间灵光闪现。迅速的,王晓歆摸出了特制手机调出地图,飞速拉到一个地方。
    锁定,放大,再放大!
    跟着又复缩小。
    双指摁在手机屏上慢慢往两边扩开,定格!
    随后,王晓歆拿着手机,视线凝聚在一大堆的废品山上,轻轻眨眼,娇躯不禁颤栗起来。
    这些金锋搜集多天码放整齐的废品堆,竟然是一个……
    废品沙盘!
    那沙盘的所在地,距离锦城两万三千里!
    那地方,叫火努努岛!
    金锋烟盒所在的位置,赫然就是李家人老窝子!
    绝世岛!
    不得不说,周围所有人只有王晓歆看出这些废品山的猫腻。
    心念起处,王晓歆也被金锋恐怖绝伦的超绝智商所震慑,更是深深的折服。
    别人都以为金锋收破烂是为了心中的情节是为了怀旧,但任何人都不会猜到,金锋竟然把所有废品打包做成了火努努岛的沙盘地形图。
    亏自己还天天的待在金锋身边寸步不离!
    这个打脸真是太重了。
    原来金锋这些日子盘算的,就是火努努岛!
    原来,金锋计划的终极目标是在火努努岛!
    蓦地间,王晓歆娇躯一震,回过神来。
    金锋这个计划……
    太过普通了呀!
    以金锋大妖级的智谋,不会做出这样低级得不能再低级的战略啊?
    老战神刚才看金锋……又是几个意思?
    猛地下,一个念头闪过王晓歆脑海。王晓歆敏锐的捕捉到了金锋的想法。
    顿时间,王晓歆脑子爆炸,玉容乍变吓得魂不附体!
    金锋他要……
    当天下午,金锋在废品站宴请了锦城故旧老友,老战神也破天荒的出席。
    翌日早上十点,金锋陪同老战神飞回天都城。
    刚下飞机,金锋就和陈洪品去给鲁老扫墓敬香,再去给夏鼎上了三炷香。
    今天是立冬。天都城已经凉了起来。这一座四季分明的城市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都给金锋留下了太多的深铭五内的记忆。
    前世今生,在这座城市,自己都是风头无两的风云俊杰。
    和袁克文比学识比书法,和秋瑾先生评古论今,和蔡锷比兵法谋略,与红豆馆主溥侗斗宝,跟段宏业少爷比枪法,打了卢小嘉的脸,杀了张孝若的威风……
    在东交民巷,自己教唆天竺人打东桑人,又教唆东桑人打大毛子。
    曾经堂而皇之骑着高头骏马跟汉斯国伯爵比谁的马快,直接撞死好几个天竺人,自己屁事没事。
    第二天自己又带着从段宏业那里赢来的六缸豪华别克杀到这里,跟西什库教堂枢机比起了赛车。
    在赛车之前,自己随便挖了一个坑,就叫周围各个使馆各个王公贵胄压下了重注。
    走的时候,自己叫车夫们拉着赢来的十台最新轿车招摇过市,还带走了十数万刀郎的现金以及几十万刀郎的古董。
    前一世的自己,初到这天都城就捡到了惊天大漏的周武王重宝,顺便还把当时最有名的溥侗给坑了。
    从那天起,自己就凭着打了溥侗的脸技惊四座,继而扬名立万!
    短短旬月时间,神眼定乾坤神手辨真伪的威名便自传遍津卫和天都城,就连遥远的魔都和五色羊城都知道自己的大名。
    神州大地,还没生出金先生看打眼的东西。
    那时候的自己,惊才绝艳意气风发,每天混迹在各个使节举行的交流会上。
    谈笑鸿儒。
    就连帝师庄士敦都自己脚下称臣。
    北孔衍圣公,南张龙虎山,斗文论道,无不是自己手下败将!
    往来公卿。
    泼天巨富的盛宣怀,高笠末代皇族给自己下跪磕头。
    出门三步大别克,远去百里有护卫。尝尽百年老字号各种美食,赏遍天都国色天色!
    斗牛士钦命王储阿萨德兰甘愿做自己拎包小弟,小六子一帮世祖对自己毕恭毕敬。
    拳打徐世昌曹锟,脚踢张勋段祺瑞!
    各个督军左手黄金拜帖,右手刀郎外币,只为见自己一面。
    民国巨枭无不尊称自己一声先生!
    浩瀚故宫任由自己闲逛,各个王府更是中门大开!
    金石玉器堆满银行金库,古籍字画不计其数!
    敞篷别克比溥仪的更好,西装革履过斜桥,满楼红袖招。流芳后世的民国名媛谁不对自己倾情倾心!
    那一年的自己,如日中天,红得发紫!!!
    这一世的自己,初入天都便拿柏家开刀祭旗,与上一世相比,不差了毫厘!
    这一世的自己,在这天都城,右手风雷左手风云,比起上一世,威风犹盛!
    那一年,自己离开天都城陪伴阿萨德兰远行斗牛士见沧海之阔,也带上满满一船古董换取外币求购装备。
    那一年刚到五色羊城,师尊就惨死在甘家湾。而大鼎也随后现世。
    自己从五色羊城匆忙赶赴东北,就此身陨。
    这一世,这一年,自己也即将要离开天都城。
    这一世,这一年,这一次,或许,也是自己的死期!
    “两千六百万!”
    “两千七百万!”
    “三千三百万……四千……”
    “四千万。四千万。还有比四千万更高的吗?”
    “胡先生手稿……”
    “这位先生出价四千四百万……”
    下午两点,保利公司最重要的秋拍开拍。
    正在上拍的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拍品。那是一位民国名人的日记!
    “当年有个陶渊明,不惜性命只贪酒;骨硬不能深折腰,弃官归来空两手。瓮中无米琴无弦,老妻娇儿赤脚走。先生高歌自嘲讽,笑指门前五棵柳……”
    写下这首《陶渊明同他的五柳》的人。叫胡希疆。
    他还有一个名字叫胡适!
    关于这本日记在民国时期就有很大的故事。据说这本日记送到当时的商务局准备刊印出版,但日记手稿却在随后失踪。最后又变成了无头公案。
    13年的时候,这本日记在海外现身。很快就被人收购。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才现身国内拍场。
    在上拍之前就有胡先生的后人在海外提出质疑!
    因为这本日记曾经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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