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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一起喝酒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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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者唯一没有可比性的,就是它们的价钱,但是喝习惯了就好了,自从李凡百毒不侵之后,就再也没有嫌弃过啤酒。
    “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不喝的话,就显得我不讲情面了。”
    见李凡喝的这么爽,凌天也是大口喝了起来,不过随后便一口气没上来,呛住了嗓子,一口啤酒顿时喷在了地上。
    “这是什么马尿,怎么还带气的,差点没让我背过气去!”
    凌天当即大骂道,这东西哪里好喝了,怎么李凡就喝的这么爽呢!
    “呵呵,凌天大哥你有所不知,这东西不带气就不好喝了,你试试细细品味,尤其是这股子气在胃里游荡的瞬间,你会觉得很舒爽的。”
    李凡嘿嘿笑道,虽然他不习惯,但是自己还是想让他习惯一下,这东西造价便宜,喝起来感觉又不会太差,所以他才给凌天推荐。
    “我对这东西是没有兴趣了,这鬼味道,实在是太难喝了。”
    见李凡还在怡然自得,凌天也实在是恕难从命啊,这东西未免太难喝了,一般人是不会选择和这种马尿的。
    “听兄弟的,这东西真的不难喝,像你这样的公子哥,是应该体恤一下民情了,即使你再有钱,你也买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还不如到市井之中来,做隐士的目的是为了怡然自得,可是你现在快乐嘛?”
    李凡当即一番大教育脱口而出,把凌天说的一愣一愣的。
    这李凡竟然说出了如此高深的道理来,还真他妈够可以的。听出了李凡话中的意思,凌天捏着鼻子,一口气把桌子上的一瓶啤酒全都给干了。
    “我是不会被你教育的,不过仔细品品还是有那种味道。”凌天若有所思地道。
    “既然你也觉得这东西好喝,那我们今天就不醉不归吧。”
    李凡呵呵笑道,凌天既然已经开始适应了,那就让他喝个够,反正钱花不完的话,就算是买下个啤酒厂也是没问题了。
    “糟粕之酒,不过这的确是好东西啊,这是糟粕之中的精华!”
    又是一饮而尽之后,凌天呵呵笑道,平时自己喝水都喝不上两瓶的,可是现在,自己竟然一口气喝了两瓶。
    还别说,自己竟然不是享受这种味道,而是在那之中找到了沁人心脾的感觉,觉得心里的千斤巨石都已经被放下了。
    “一醉解千愁,凌天大哥,以前我遇到了烦心事,总是会来这喝两杯,直到现在,我依然很喜欢这个地方。”
    李凡笑呵呵的解释道,的确,当初自己被林然伤了之后,就是在这里借酒浇愁的,那个时候,自己的生活费不够,就来点一盘花生米,喝个十几瓶啤酒,好多次都没有付账,还是因为大金链子通情达理才放过自己的。
    这也是自己上次帮助大金链子收账的原因了,爱的作用是相互的,大金链子曾经帮助过李凡,那李凡一定会加倍奉还的,所以才帮他受了十万块的账单。
    现在想想,自己的做法真是没有错。
    不多时,凌天已经喝了三四瓶了,不过他的肚子实在是撑不下了,菜还没上来了呢,他就干喝了三四瓶,没有饱腹感才怪呢!
    “瞧你这样子,似乎不是我遇到了烦心事,遇到烦心事的人是你吧?”
    李凡当即笑问道,今天凌天和于秘书出去了,难道说,他是在睹物思人?
    “是不是想起你那未过门的未婚妻了,那有什么,于秘书不是和她长的很像嘛,如果你觉得还不错的话,那就泡她。”
    看到凌天很伤心的样子,李凡当即劝慰道,做兄弟的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一边劝劝他了。
    听到这话,凌天当即抬起头来,然后认真的看了一眼李凡。
    “呵呵,泡她?李凡,我告诉你,我清楚地感觉到,她就是你那未过门的大嫂,她的一言一行,我全都记得。”
    凌天当即大喊道,让李凡听得清清楚楚,于秘书就是自己的大嫂,这怎么可能,这似乎有点狗血了吧!
    凌天的未婚妻,那至少也是个大家闺秀,怎么可能会落魄在余杭市,还在公司当起了小秘书?
    “大哥?你喝醉了,你不是说大嫂已经死了嘛?”
    李凡当即疑惑道,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件诡异的事,难道说这是闹鬼了,大嫂死而复生了,从坟头里爬出来了?这他妈太诡异了,自己是学茅山道术的,都没有见过这么起死回生的。
    “不不,当年我报了仇之后,大仇人张丹峰就抱着你嫂子跳崖了,那个时候她才刚刚十八岁,我找寻了整个世界,可是都没有找到你嫂子的影子,我真是没想到,她竟然在余杭市出现了,我的感觉一定没有出错,那个人一定是你嫂子."
    看到李凡不相信,凌天当即苦逼道,这回如果不是庆老大那边传来消息说李凡出事了,自己就不会去救他了。
    “那嫂子不认得你了?”
    李凡当即奇怪道,如果于秘书真的是大嫂的话,那她们两个应该可以相认的啊!
    “你嫂子她失忆了,以前的记忆全部忘光了,想要找回来这记忆,恐怕就要费些功夫了。”
    看着李凡如此为自己伤感,凌天又是起开一瓶啤酒,碰了李凡的杯子一下,自己喝了起来。
    看起来,他真的很伤心,没想到凌天大哥一生都这么潇洒,遇到事情了,却是如此的伤感颓废。
    “振作起来,找到大嫂了,这是好事,既然她已经忘却了曾经的记忆,那你就泡她,总有一天,她会记起你来的,即使想不起来你,你不也是一生都和她在一起嘛!”
    李凡扶正了凌天的身躯,当即劝慰道,虽然这劝说有点过激了,但是他还是认为自己做的很对。
    “呵呵,李凡你说的不错,老子是堕落了,是颓废了,可是那又怎么样,谁还不可以放纵一回,我今天就喝个痛快,明天醒来,我还是一条好汉,我凌天照样是个顶天立地汉子,我还能泡妞,我还能潇洒……”
    凌天当即笑道,这让李凡有些无语了,没想到凌天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真太有教育意义了。
    这时候,大金链子正好端着炒田螺走过,把饭菜放在桌子上,当即笑了起来。
    “说得好!你这朋友真有意思,菜还没上就干喝了五瓶啤酒,快让他尝尝我们家厨师的手艺。”
    大金链子忍不住夸赞道,李凡带来的朋友,哪一个简单了,所以大金链子才会如此奉承,不过,刚才凌天的话说的真是令人痛快,那具“说得好”是有感而发的。
    看到大金链子也说凌天说的对,李凡也是相当无语了,他知道凌天是谁,就对人家这么好。
    “大金链子,今天我可没工夫和你闲扯淡,抓紧上菜,要不然一会儿他喝多了。”
    李凡当即催促道,这大金链子今天上菜的速度真是太慢了,要不然凌天也不会一上来就喝这么多酒了。
    “好嘞,李凡,你也要帮我们家菜多做做宣传啊!”
    见李凡今天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大金链子也是呵呵笑道,自从李凡制服了那个庄三之后,自己的生意就一直很红火,也没人敢来收保护费了。
    也不知道怎么着,李凡今天真是没心思和大金链子吹牛逼,所以摆摆手让他下去了。
    很快,一桌子的菜就上齐了,足足十多道菜,把小桌子堆得满满的。
    “凌天大哥,吃点菜吧,尝尝民间小菜的滋味,比起你经常吃的酒店,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李凡嘿嘿笑道,不是他自夸,大金链子家的厨师做出的菜真的很好吃,要不然自己在大学的时候,也不会在他家吃了这么长世间的饭了。
    “呵呵,这菜的确是不错,我再集锦庄,每天都是锦衣玉食,这样的饭菜,我真的是没尝过。”
    凌天同样夸赞道,这样的乡野小菜还真是不错,以前自己可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食物,虽然看起来及其油腻,看起来像是糟粕,但是吃起来却是那么好吃。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猪的内脏也可以吃,这东西吃了不会有害嘛?”
    看着这一桌子的菜,他一眼就看到了那猪肠子,还有腰子,上面臭味骚味十足,当时吃起来还真是好吃。
    “呵呵,这东西吃了才不会中毒呢,要我说,你就是娇生惯养习惯了,以前我妈应该没少给你做好吃的吧!”
    李凡呵呵笑道,自己亲妈的手艺就不比这差,但是也没有这里做的好吃。
    “干妈的手艺的确不错,二十年了,二十年没有尝过干妈的手艺了,过些日子我一定去看看干爹和干妈两位老人家,他们这些年过得应该不错吧,我记得干爹的功夫不错呢!”
    想起李凡的爹妈,凌天当即笑道,他们师兄弟,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要是别人的话,李凡一定就不高兴了。
    “呵呵,是啊,我也有半年多没回去了,找个时间,我们一起!”
    李凡呵呵笑道,衣锦了就要还乡,这样自己才会感觉到生活的美好,至少自己是在湘东市长大的。
    “对,有机会我们结伴而行,我还要回去和干爹多喝几杯呢!小时候每次老爷子喝酒的时候,我一碰触就被,就被他用筷子敲,想想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凌天回忆道,相当年,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啊!
    如果不是干爹和干娘,自己就没有今天了,或许那个年代,自己就已经死在集锦庄的山下了。
    这些年他也调查过干爹干娘,他们是盗墓业的祖宗,尤其是干爹,那可是盗圣啊!
    当年如果他们不是在集锦庄山下偷东西,也不会遇到自己了。
    “呵呵,我爹是有喝酒的习惯,但是这二十年来瘫痪了,医生也不让他多喝酒。”
    李凡叹息一声道,如果不是自己学会了吸星大法,同时还有透视神眼,也不会让老爷子腿伤好的这么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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