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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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要问起这个,周正昀还是回复着:不怎么看。
    w0309:那你一般从哪里获取服饰资讯?微博?
    周正昀想了想,回复说:甲方。
    w0309:甲方?
    周正:嗯,我是网店的服装模特,甲方是网店老板,她经常出国扫货,也经常跟我聊时尚穿搭什么的。
    程继文不知道她的相貌,她的头像只是一张景物照片,照片的主角是一个戴着毛线帽子和毛线围巾,有两颗葡萄般的眼睛,长着胡萝卜鼻子的小雪人。所以他没想到她的职业竟然是个模特儿。
    w0309:我还以为你是文字工作者。
    她似乎是有些惊讶,飞速地发来一条:你怎么知道的?
    随后,她似乎又恢复平静:也算是吧。
    w0309:作家?
    周正:也不算吧。
    程继文着实纳闷起来,追问着她:那是什么?
    周正:你不工作吗?
    程继文愣一下,他这是被嫌弃了?
    也不是,是周正昀准备收拾自己行李,她买了下午四点十五分的车票回杭州。她想慢慢地收拾,再替池婧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晾起来,昨晚煮泡面的锅和吃泡面的碗筷也还泡着没有洗。
    等到归置好屋子,她再洗个脸,懒得化妆就戴个帽子,趁着时间宽裕,她拖上行李箱去了车站。
    坐上开往杭州的高铁列车,周正昀把头歪向车窗那边,感觉只是休憩了一会儿,就到站了。
    直至回到家后,也没有意外发生,这一段路途十分的顺利,周正昀把行李箱推到一旁,不着急打开清点,就算落下东西,也是落在池婧家。周正昀只顾着小心地端起窗台上的玻璃瓶,瓶子里是她养的三颗藻球,还有一些小块的鹅卵石。她给藻球换了干净的水,再往瓶子里滴了两滴营养液,最后放回窗台上。
    正是黄昏醒来的时刻,它懒腰一伸,将整片天空染上大半的橘红色,霞光钻进她家的窗户,把玻璃瓶和里面的鹅卵石衬得亮闪闪的。
    周正昀给她的藻球拍了张照片,感觉不用加滤镜就已经很美了。她想跟别人分享这一张照片,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数据先生,点开app才发现没有发图片这个功能。她又想到发给姚自得,但恐怕要激起他的怜爱,催促她赶紧谈个恋爱,别把大好时光浪费给几个来自冰河时期的遗物。不对,是遗迹。
    可是,养遗迹要比找对象容易千万倍,至今她都还没有遇到足够让她心动的人。
    想到这里,她蓦然想起在国金商场里见到的那个男人,可以说是惊鸿一瞥……想也没用,想来做什么。
    程继文出任《明麻》杂志总编辑的消息,在他正式入职当天,已经传遍业内各大媒体单位。有人说,程继文会因此得罪《moner》,毕竟他离职才不到两个月;
    有人说,程继文离职的原因就是遭到《moner》的打压,因为他是华人,《moner》集团总部有很多人不想让他再往上走,而且集团总裁乔纳什对这些人打压他的做法,没有任何表示,他感到心冷,所以离职了;
    还有人说,不论程继文离职的原因是什么,此番他入职国内时尚杂志,是不会遭到《moner》报复的,因为他是纽交所上市公司老板的儿子。此处有人意见不同说,不对,他是港交所上市公司老板的儿子。
    不管是纽交所还是港交所,他们笃定程继文的背景不简单,从他的谈吐和气度可以看得出是在极好的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经常戴万国的腕表,虽然不如那些动辄上千万的腕表品牌说出来唬人,但是它低调的风格很得真正的上流男士的青睐,而且他不重样的万国表起码有十几只,还有他的朋友圈,也是非富即贵……
    孔雀在餐厅里听完以上的八卦,回到办公室,就见到八卦中心的人物——程继文环着胳膊,衬衣袖子是叠到小臂上的,露出了他的腕表,站在一面经过涂涂写写的小白板前。就像他们说的,他的气质不是一般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孔雀三步并作两步地上前,企图遮住白板上的字,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我还没有计划好呢。”
    程继文瞧着眼前这个理着近似平头的发型,耳朵上挂满耳钉,穿着很街头风的年轻人,说,“这不是写得挺好的,说说啊。”
    孔雀看一眼自己的小白板,挠了挠头,干脆地说着,“那我就说吧……”
    孔雀是新媒体部门的内容编辑,主要负责管理杂志的公众号,以及修理同事们的电子产品。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学历是初中毕业。每年向杂志社投来的简历尽管不多,但是要从中找到高中毕业的都不容易,而且他姓孔名雀,特长写着“发质好”,成功引起人事部同事的注意,从求职者中“脱颖而出”。
    同事们把这个人的简历当笑话讲,结果传到李平平的耳朵里,他竟然把这只孔雀叫来面试了。孔雀来面试那天的穿着打扮,对他来说已算正式,但他一头红得像十月软柿子般的发色,让人无法忽略。
    李平平问他为何而来,他回答说,因为喜欢时尚这方面的东西,顺便找个工作让奶奶安心。
    跟着,李平平发现孔雀的时尚嗅觉敏锐,要他用英语交流,他不行,要他说出那些品牌的英文原名,他说得像顺口溜一样,发音还很地道。
    李平平就喜欢这种带着闪光点的人,他将孔雀安排进新媒体部门。但是杂志社上上下下几百号人,李平平没有时间再关注他,他原本是一个走到哪里都能博得眼球的大男孩,却与这个冷门的新媒体部一起被忽视了。
    不过,孔雀挺喜欢打理公众号这份工作的,没有人约束他更好,他经常在公众号里发挥着灵感,简直当作他自己的博客来写。
    没料到,新总编走马上任第一天,就盯上了他,派人通知他去向总编报到。
    孔雀已有耳闻这位新总编是个丰神俊朗的人物,这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他暗自点着头。
    程继文没有注意到孔雀莫名其妙地点头,而是朝他身后望了一眼,不确定地说,“新媒体部门就你一个人?”
    “不是,还有刘晓雅总监。”孔雀说。
    “她不是策划组的吗?”
    “兼任。”
    程继文想了想,对他说,“坐下吧,我跟你聊聊。”
    孔雀进来总编办公室前没有做任何心理准备,他也不觉得紧张,很放松地坐在程继文面前,不察觉地聊了一个多小时。孔雀感觉得到,程继文对他很满意,跟他聊得不是薪酬、工作环境这些,好像准备让他卷包袱走人的话题,而是问他对于杂志发展网络平台的想法。
    但是孔雀没想到,聊到最后,程继文认真地对他说,“下个月月底前,如果你能把整个新媒体部门的人招齐了,你就是新媒体部门的总监。”
    第16章
    程继文的确是很满意眼前这个年轻人,因为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吊儿郎当的,尽管他的穿着打扮很张扬个性,但他讲话是不卑不亢,思维很大胆,不怕被人嘲笑。他有一个二十几岁的人该有的样子,这一点很打动程继文,就那样向他许诺了。
    听了程继文的话,孔雀愣住了。从孔雀脸上惊讶的神情中,看不出他是决定要应下这个任务,还是拒绝这个机会。
    然而都不是。
    孔雀回神后,畅想着说,“那我奶奶得多高兴啊!”
    这下轮到程继文一愣,然后又莫名其妙地想着,说不定这只孔雀和周正昀能聊到一起,因为他们两个人都给他一种很意外、很跳跃的感觉。
    后来孔雀和周正昀确实很聊得来,经常让程继文插不上嘴,于是程继文格外关心孔雀的情感状态,得知他另有喜欢的人,马上为他出谋划策,盼望他立刻结婚,一年生子,三年抱俩,长长久久。
    孔雀从光耀门楣的总监梦中,回到现实,才想起要问,“我们要招几个人?”
    “我们要做电子刊,你说要招几个人?”程继文反问他。
    孔雀又是愣住的样子,但他可能不是因为意识到压力重重才愣住的。果然,接下来孔雀发愁地说,“这么多人,那边的办公室坐不下。”
    “那边的办公室”是指与他们身处的这一栋甲级写字楼隔着一条马路的,另一栋乙级写字楼里的办公室。当初这一栋甲级写字楼已经租满,只得将部分人员安排到那一栋乙级写字楼里,其中就有新媒体部门,也即是孔雀一人。
    “你先把人找齐了,再考虑办公室的问题。”程继文这样对他说。
    但是程继文又想了想,就让他回去收拾自己的工位,搬进这一栋写字楼里,而且是距离总编办公室最近的风水宝地。
    孔雀老早听说这栋写字楼里的餐厅是一绝,每到中午饭点,那边的办公室里就有人问,“过马路吗?”意思是要不要到这一栋楼的餐厅里吃饭。以前孔雀懒得为了填饱肚子还要多跑几步路,如今可算是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情愿“过马路”,而且这里也是个绝佳的情报收集场所,他已经探听到很多有关程继文的八卦了。
    孔雀从餐厅回到办公室,就见程继文正打量着写在小白板上的招人方案。那个方案写得颇为随性,还有孔雀随手画的涂鸦,他有些不好意思示人,但程继文鼓励他说一说。
    “那我就说吧……”孔雀将小白板再次展示出来,说着,“我在街舞社认识的一个弟弟,他哥是php开发工程师,我想把他挖过来但是没成功,不过他答应给我介绍几个人。时装组有一个编辑叫王欢,我很欣赏她的理念,而且她和他们的总监不对付,我们可以直接把她调过来,负责服装版块,相信她也是愿意的,然后我已经定下了两个页面设计师……”
    程继文是没想到他办事效率出奇地高,这才几天他已摸清状况,还剑走偏锋地从公司外部挖到内部来了。程继文狐狸似的眼睛里漾起笑意,点头说,“就按你的计划办吧。”
    孔雀说,“哦,还有,虽然人物采访这类的工作可以交给编辑部,但我使唤不动他们,还得找两、三个内容编辑,所以我就想到了,我可以从现有的、成熟的公众号里挖点人才过来。”
    “这个你自己看着办。”说罢,程继文端起咖啡杯,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隐隐约约的咖啡香气从孔雀鼻端飘过,他仿佛是追随着这阵香气而提步,边走边说着,“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听到他们说,昨天给总编你送花的那个华越装饰的女老板,其实她是有老公的,她老公好像还是半截身子入土的年纪。”
    “你想说什么?”
    “下次她再来献殷勤,我就给她原样弄回去。”孔雀义不容辞地说。
    程继文记得昨天送来的花束里写着感谢他的关照,可是他完全不记得送花的这号人物,也不记得自己何时关照了她。他带着疑问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也说着,“说起来也奇怪,我不记得我关照过她。”
    “你帮她按了一下电梯门,”孔雀脸上是一切尽在掌握的表情,他说着,“我都打听清楚了。”
    程继文感觉好笑地说,“你的精力很充沛啊?”
    “小事而已。”孔雀每天至少要进两回总编办公室,如今他是一点也不见外,拉开程继文办公桌前的椅子坐下,对他说,“他们老把你说成霸道总裁,我觉得是他们太肤浅了,看得太片面,我就觉得你完全不霸道,性格特别好,就像我哥哥一样。”
    程继文看着他,“你要是没事干……”
    “文哥,我想尝尝你的咖啡?”孔雀打断了他,还拿眼神示意着他桌上的咖啡。
    这个“文哥”和那个“程哥”一样来得很突然,程继文需要反应一下,所以只是说,“在我的茶水间,你自己去泡。”
    等到孔雀麻利地起身要走出办公室了,程继文才道,“等一下!”
    孔雀又原地转身,等待他的下文。
    程继文展露出笑容,亲切地说,“好弟弟,在我没有找到助理前,你先代理他的工作,现在打个电话给时装组和广告部,让他们的总监过来找我,然后再帮我订一张周六飞伦敦的机票,时间不要太早,也不要太晚。”
    孔雀马上说道,“你放心,交给我。”
    既然他要乱认亲戚,程继文索性真把他当作为自己排忧解难的“弟弟”,相当于找了个免费的助理。
    周六上午,程继文要飞往伦敦出差,原本他打算让李平平的秘书开车送他到机场,但孔雀请缨当他的司机,并且一早赶来按响他家的门铃。
    有多早呢,早到程继文只是洗漱了,还没有穿戴整齐,只好叫孔雀先坐一会儿。孔雀坐不住,起来在他的家里溜达,溜达到他的卧室门外,提声说着,“我还以为文哥你家会更时尚一点。”
    程继文在房间里说,“这是我租的房子。”
    “哦,”孔雀打开对面次卧的门,探头进去,四面望望,又回到主卧门外说,“你一个人住无不无聊啊?如果不是我要照顾奶奶,就可以搬来跟你一起住了。”
    程继文无语片刻,也已换好外出的衣服,就从卧室走了出来,“你和你的祖母住在一起?”
    “对啊,”孔雀用稀松平常的口吻叙述着,“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去世了,我爸是在我刚刚上中学的时候,他自己喝多了,跑到大马路上发酒疯,然后出了车祸,就一直躺在医院里,花了好多钱,还把我家一套房子都给卖了,结果也没能救回来。至今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喝了那么多酒。”
    这种事情外人难于安慰,程继文也只能是拍拍他的肩膀。
    孔雀就说,“不要替我难过,我看得很开,人生在世,谁还没点苦难呢。”
    程继文觉得他年纪不算太大,心胸倒是很开阔,又觉得自己想把他当作免费的助理有点不厚道了。
    这个惭愧的念头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在出发前往机场的路上,孔雀冷不丁地说,“文哥,不瞒你说,这还是我考了驾照以后,第一次开车。”
    程继文暗自深吸一口气,然后对他说,“你靠边停,我来开。”
    孔雀乖乖停车,两人交互座位,继续前往机场。随后,车子里开始响起joni mitchell的歌,这首歌在电影《真爱至上》里也出现过,此时选中这首歌的人,竟然是孔雀。
    程继文问他,“你喜欢这首歌?”
    “我猜你喜欢。”
    “我不一定喜欢,放你喜欢的吧。”
    “真的?”孔雀一边问着,一边已经开始划动歌曲列表。不一会儿,一个欧美说唱歌手的声音隆重登台,孔雀学着他唱,拍子是准的,也能对上一、两句英语歌词,架势很足。
    一首歌还没唱完,孔雀主动停下身体的律动,埋头对着手机打字,似乎是把消息发完了,立刻跟程继文汇报:
    “我们不是要找内容编辑吗?我已经找到好几个了,最可惜的是以前《天亮文社》的副主编,她正在坐月子,刚刚她给我推荐了她的师妹,名字还挺有意思的,叫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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