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 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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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被赠送的食物就放在里面,盖子一打开,原本只是一缕一缕往外钻的香气立刻就像是火山爆发似的往外喷涌,香得人头晕目眩。
    约翰经常在专卖店里闻着艾雅和西里尔的外卖,耐受性渐渐地被锻炼了出来。
    倒不是艾雅和西里尔抠门不分他吃,而是两人都有些护食。
    每次点外卖的时候,都会帮约翰点一份。
    但以他们这个等级的饭量来说,就算是啃了十头牛也不会撑死的!
    于是等回过神来时,外卖已经被吃完了。
    在兰斯维利,到处都是美食店铺,吃完了再买就是了。
    但在康罗罗不是这样的啊!吃完了就是吃完了,没有了呀!
    平时隐藏得不错的护食属性在康罗罗展现得淋漓尽致。
    约翰很够忍耐,但是安妮和贝西就不行了。
    “妈妈,妈妈,妈妈——”安妮的声音中已经带上的含混的水声。
    “吃吧吃吧吃吧。”贝西已经放弃了昨天的食物规划,给自己和两个孩子随意地拿了一个袋子,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兰斯维利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新奇而神奇的。
    尤其是十根手指头和十根脚指头加起来都数不过来的食物。
    安妮的运气不错,她说想吃蛋糕,就真的拿到了一份纸杯蛋糕。
    一盒六个,一共是三种口味。
    纸杯蛋糕很小,只有她的巴掌大,可爱的壳子是粉白色的,上面还印着漂亮的小花,少女心爆棚。
    顶上有奶油小花的装饰,还有一颗被切成兔子形状的小草莓。
    安妮喜欢极了,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它,想要多看一会,但饥饿的肚子已经容不得她多想,张开嘴巴一口就咬了下去。
    她的嘴巴小,但饿久了的人抢食能力十分恐怖,于是她用力地一口就咬了进去。
    “呜呜呜,好甜好好吃呜呜呜……”
    最先让味蕾和口腔苏醒过来的是柔软绵密的奶油,香甜的奶油由着无比轻盈的绵密感,被口腔里的温度一烫,便慢慢地融化了。
    草莓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粒的分量,但存在感却不低。
    草莓本就是一种香味浓郁的水果,魔法世界的草莓更是香甜。
    九分甜一分酸以及十二分的香,给蛋糕带去了层次感的同时还激发了蛋糕双倍的香甜。
    蛋糕本体很柔软,像云朵一样的口感,吃起来轻飘飘的,香得让人眼睛发直,甜蜜的幸福感直直冲上大脑,让她眩晕地觉得,就算现在立刻死掉也会笑着去死了。
    ——除了外面这层看起来很好看的东西咬其实太过费劲!
    约翰刚从炸鱼骨的酥脆冲击中回过神,就看到妹妹张开大嘴一口将蛋糕吃下去,他大惊失色地去抠妹妹的嗓子:“不是这么吃的!不是这么吃的!”
    纸杯蛋糕,约翰见艾雅吃过,她是忠实的甜点爱好者,似乎还在每个蛋糕店都充了不少钱。
    纸杯蛋糕也是她的最爱之一,约翰还听她抱怨过,为什么不能把纸杯蛋糕的纸弄成不沾的,每次要用勺子去刮纸上残留的蛋糕就麻烦死了!
    约翰抠得快,这还只是第二个纸杯蛋糕,他交给安妮正确的吃法后,安妮心疼地看着纸杯:“为什么就不能做成可以吃的纸呢?”
    她还不太清楚“纸”是什么东西,只是约翰这么说,她也就这么叫了。
    约翰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是啊,这个纸杯这么香,怎么就不能吃呢!”
    掌握了正确吃法的安妮开始珍惜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蛋糕,将蛋糕吃完后,她又开始用牙齿一点点地刮着上面残留的一点蛋糕屑。
    纸杯上面的蛋糕屑很少,但对她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的安妮一点点地啃着,弯弯的眼睛里满溢着幸福的甜味。
    六个小蛋糕,安妮吃了两个,将剩下的四个分别分给哥哥和妈妈。
    约翰和贝西也将自己的那份分了一些给她。
    约翰抽到的早餐是炸鱼骨。
    虽然是鱼骨头,但裹上面粉腌入味下入油锅里炸透炸酥后,别提有多香了!再撒上不同口味的撒粉,就是味道十分独特的鱼骨薯片。
    “咔咔咔、咔咔咔——”
    约翰的这包是番茄口味的,酸酸甜甜的味道很解腻,鱼骨被仔细地腌制过,没有一点的腥味,只有鱼的香。
    鱼骨并不是完完全全的鱼骨,骨刺和骨刺之间有一层薄薄的鱼肉,鱼肉也被炸得酥酥的,而且而鱼骨扎实的脆不同,鱼肉的酥是带着一点空,鱼肉纤维之间被炸出了空气感,两种酥在牙齿将带来很奇妙的双重享受。
    贝西的那份则是紫米饼。
    看着没有鱼骨和纸杯蛋糕那样富有冲击力,但碳水+碳水的组合是饿过的人绝对无法抵抗的神器!
    外表看着只是一个很朴素的大饼,但一口咬下去,松软的外皮是奶香味的,薄薄的一层兜住了满满的馅料。
    紫米加了黄油,被煮得黏腻软糯,还会拉丝,一口咬下去,扎实的口感简直让人满足得眯起眼。
    沉甸甸的饱腹感给胃和身体带来了最纯粹的幸福。
    一家三口吃得停不下来。
    他们的“胃很小”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自我催眠。
    实际上,他们的胃被撑得很大。
    食物很少,但水、杂草和树皮在春天、秋天以及大部分的夏天是不缺的。
    水没有能量,但能让肚子“饱”起来。
    杂草和树皮提供的能量不多,但随处可见,他们能挖回来煮了吃。
    虽然提供的能量不多,但只要吃得足够多,总是能活下去的!
    因此,平民的肚子都很大。
    饥饿会让他们疯狂进食,将肚子撑得鼓鼓的,久而久之胃就被撑得很大。
    “妈妈……”安妮没吃饱,但这已经是她从出生到现在吃过最好的一顿了,再吃下去神说不定也会怪她太浪费太贪吃了。
    而且今天吃了太多,以后怎么办?
    他们家还没有挣到钱,现在得想办法挣钱才行。
    安妮虽然人小,但穷人家的孩子懂事得早,她并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孩了。
    在康罗罗的那段日子,她也能家里挣些钱,虽然很小,但真的非常努力,从来不喊苦,眼皮睁不开了就悄悄在自己的腿和胳膊上拧,用疼痛来让自己保持清醒。
    但是来到兰斯维利之后,约翰的包月生意也没有了。
    安妮很害怕自己一家会因为挣不到钱再次离开这个像天堂一样的房子。
    因为昨天运动节的狂欢,所有人都度过了一个十分幸福的早上。
    约翰租的这间房子一共住了五家人,这样住五天也只需要三铜币,他们家就三个人,住40平一天一铜的房子也太奢侈了!
    现在这样就很好!可以移动的墙壁给他们隔出了20平米的空间,有床,有窗户,还有地方放东西,再好不过了!
    “我去学校附近看看。”约翰吃好饭,又习惯性洗个澡再出门,这是他在专卖店上班后养成的习惯。
    “我也去!”在康罗罗干游戏材料包月的那段时间,小孩们都将约翰当成了领头羊,一听要他出去找活干,小孩们立刻激动了起来。
    “我给约翰老大打听消息!”
    “我给约翰老大您提包!”
    “我、我也能给约翰老大打听消息!”
    “哥哥哥哥,我也能帮上忙的!”
    约翰没有拒绝,让他们先去洗澡,然后将昨天新买的衣服换上。
    孩子们先是瞪大了眼睛,接着高兴地欢呼一声跑去找妈妈了:“妈妈,约翰老大说带我们出去找工作!要穿新衣服!”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上学后被瞧不起,家家很咬牙给孩子花钱买了一身衣服。
    但这身衣服买了之后就被家长们收起来了,新衣服就是得等到重要的日子才能穿的!什么是重要的日子?自然是去上学的星期一才是重要的日子!
    孩子们对新衣服的渴望渴望虽然怎么也藏不住,但他们还是乖乖地忍耐着,等待星期一的大日子来临。
    但现在约翰说能穿新衣服了,这怎么不让他们激动兴奋!
    缺衣少食的这个年代,能吃上饭、能穿上新衣服,就已经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而今天早上,他们不仅吃了一顿好吃到下一刻死掉都会带着笑容的饱饭,接下来还要把昨天新买的衣服穿上。
    天呐!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不对,一般来说,做梦是做不出这么美的梦的!
    平时他们做一个吃上只有土豆的糊糊的梦,醒来都美好一会,像今天这样的梦,哪里是他们能做得出来的!因此,他们得出结论,他们不是在做梦,这一切都是真的!
    蛋糕是真的,紫米饼是真的,炸鱼骨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
    真好啊……
    约翰提醒他们洗完澡再穿新衣服,也是为了能更好地融入兰斯维利。
    兰斯维利对外来人口接纳的容忍度很高,即便是有流浪汉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在垃圾桶旁边翻垃圾,也不会有人驱赶,反而会提醒对方去绿色的可回收垃圾桶里找。
    但这个干净的城市,大约是没有人能真正喜欢身上脏兮兮的人的。
    约翰很有自知之明,他尽可能地将自己收拾干净,不仅是让别人给自己一份尊重,更是给自己一份体面。
    约翰年纪小,但不意味着他是蠢货,他到现在还记得,艾雅刚来康罗罗的时候,看着脏乱差的外城嫌弃又暴躁的样子。
    所以,他每天再忙碌,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河边将工作服洗干净;晚上睡得时间再少,也要一大早地去河里将自己洗干净,然后换上经过一个晚上已经半干的衣服。
    衣服在贫民窟是很贵重的东西,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是绝对不敢挂在外面的,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但是秋天不比夏天,挂在屋子里没有足够的风将它吹干。
    约翰并不在意,早上跑着去店里的那段路,他会跑得很快很快,风会带走他身上的水汽,等到他到店里上班的时候,衣服基本上会处于一个9分干的状态。
    如果遇上下雨天,那就没办法了。
    但好在他的运气不错,在专卖店上班的这段时间一直没有遇到天气糟糕的雨天。
    等一群孩子折腾完,大人们都已经出门了。
    施工队是最佳也是最普遍的选择绝大部分来兰斯维利的流浪者都会去施工队,兰斯维利城扩张得很快,对基础设施简直的需求量很大,即便居民楼、商业街建够了,还有工厂、公园、美术馆、博物馆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
    总之,施工队一直在招人,来多少人他们都能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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